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武祚 我98年秋得大法的。得法以後使我認識到了怎樣做人,應該做好人和如何修煉的道理。因學法不精進,99年7.20流氓政府迫害法輪功,我被強迫抓進洗腦班,被迫寫過違背自己良心、有損大法聲譽和大法弟子形象的甚麼“保證書”之類的書面文字和“口頭保證”等,一律作廢。從新走入大法中修煉,按照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堅定正念,堅修大法,緊跟正法進程,做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