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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雅君 我1998年修煉了法輪大法。在2004年的11月23日中午,我正在做飯,市公安局的人突然闖進家說,要我去一趟一會就回來,我不去(因為我知道它們在抓大法弟子時都是這樣騙人的)。於是它們把廚房門用腳踢開,6個人把我從家中強行拉上了車,直送到市610洗腦班。去後,6天6夜沒讓我睡覺,日夜放誹謗大法的片子強迫我看,逼我放棄修煉,在迫害下,我違心的寫下了“三書”,到12月29日才放我出來。嚴正聲明:在強壓下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事,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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