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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余宗和 我於2002年1月因張貼大法的條幅,被保安舉報,後被惡警銬到派出所、家、單位辦公室,宿舍被抄,惡人一無所獲。針對此事,惡警開始搞筆錄,編“材料”,並強行將我被手銬著的雙手在筆錄和偽材料上蓋掌紋,指紋,拍照(強行從我衣袋中拿走10元錢所謂的照片費),被非法關押15天。出來後失去工作,邪惡還經常來騷擾。聲明:那一切“材料”及強迫我做的,全部作廢。洗刷污點,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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