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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紀東 在集體煉功剛被非法禁止時,派出所和街道主任拿著一張表到我家找我愛人簽字,表上寫的是:“不煉功不學法”,我愛人拒絕簽字,他們說:“如果不簽字就拘留”。我代我愛人簽了字,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洗刷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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