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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麗琴 99年7月邪惡迫害大法後,說了和寫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洗腦班和社會上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04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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