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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珍、張雲祥、張鴻雁、高淑華 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後,在高壓下違心的寫過“保證書”,說過“不煉功”等不符合大法的話。自己同意家屬代寫“保證書”,還說過對大法不好的話。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作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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