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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德春 99年4.25後,我單位領導多次逼迫我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說是怕我到京上訪。最後在領導的口述讓我照寫下完成所謂的“保證書”,我深感給大法造成很大的損失。 嚴正聲明: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認真做好師父叫我們必做的三件事,在修煉的路上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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