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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繼萍 我於1999年元月喜得大法,於2002年元月被邪惡非法抓捕,同我母親一道被關進縣看守所。父親用錢托熟人把我們保出,出來後由於人情又寫了一份“認識”。聲明在派出所、看守所,所有的簽名、蓋章、按手印和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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