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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石秀珍 大約在2000年上半年,一天派出所管片民警叫我到派出所去寫“保證”,給我一張空白表格,讓我在表上登上自己的名字,內容是管片民警代我寫的。因為我學法不深,配合了邪惡。我特此聲明:此表作廢。緊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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