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淑賢 不修煉的家人和居委會主任代我向派出所和街道簽的一切所謂“保證”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簽字,以及我在公安分局的照相、滾大手印全部作廢。抓緊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