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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頁桂、譚孝元 我於97年有幸得大法,因堅持修煉,於2001年7月19日晚被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關了一夜,罰款200元,被逼供、詢問,蓋了手印。現在我嚴正聲明:在高壓下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從新返回修煉路,做好三件事,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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