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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克廣 我在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邪惡的嚴重打擊下,說了寫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特此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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