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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廖愛玉、肖秀英、廖小冬 最近鎮裡街道居委會要求我們大法弟子答應他們“不集會”、“不上訪”的簽字,我們都不簽字,最後他們叫家人簽了,我們聲明所簽的字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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