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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程佩玲 在2001年,也就是“天安門自焚偽案”的放毒時期,那時家�堛瑰藿狺]變得愈發惡劣。面臨高考的我既要面對來自學習的壓力,又常常被父親的陰影籠罩,每天的生活度日如年。在求安逸心的帶動下,又一次正邪較量中,我妥協了,並寫了一份書面“保證書”。聲明如下:我於2001年寫的那份“保證”其實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以後也不對我有任何作用,另外,我在任何情況下所作的任何口頭保證(包括在大一時向學校老師和公安局的人所說的“不講真像”的話等等)也通通作廢。在修煉過程中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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