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慧蘭 我於1997年有緣得了大法,我自己是個很幸運的人。在邪惡用電視廣播舖天蓋地造謠中,我很氣憤,兩次上京要和政府說真話,法輪功是叫我們做好人,電視是在造謠,只為了說句真話,我被惡警抓了,把我關在看守所後,非法判我三年勞教,我沒有把握住自己,抄了別人寫的東西,聲明我抄寫的作廢。精進不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