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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佟桂華 1999年7月20日期間,我們上訪被劫持回到當地公安分局,我們在向警察表明修大法後身心受益的同時,也被迫做了“不去上訪”的保證。通過幾年來的學法修煉,現在我認識到當時的“保證”配合了邪惡。聲明:當年的“保證”,作廢。今後我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在正法修煉中更加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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