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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志明 我是96年得法的,由於學法不深,在99年大法受迫害以後,我多次違心的向邪惡說“不煉了”,在家偷著學。2000年末,我到北京上訪被抓,勞教一年半,由於邪惡強壓力下,和自己求安逸之心、怕心,多次寫過“悔過書”等“五書”。出勞教所後,又配合邪惡寫過“保證書”。在同修不斷的幫助下,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我所寫過說過的一切向邪惡妥協的東西,全部作廢。從新規正修煉之路,抓緊時間多學法,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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