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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香玲 2003年5月我給同修送資料,被蹲坑的邪惡警察綁架拘留,非法判刑勞教三年,因有病被勞教所拒收,而後又保外就醫。被迫害期間我被邪惡之徒勒索好幾萬元後放出,子女親屬精神上受到威脅、恐嚇,被逼迫寫各種“保證書”,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嚴正聲明:自己和子女親屬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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