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於海亭

    我於2001年4月份在上班時,被所轄派出所及居委會帶到邪惡辦的610洗腦班。因學法不深,違心的寫了、說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而且在洗腦班裡還被錄了相,當時是不情願的。現在我悔恨不已,為自己所作所為感到羞愧,不配做師父的弟子。在此嚴正聲明:在壓力下自己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好好學法,按照師父所說的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