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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海亭 我於2001年4月份在上班時,被所轄派出所及居委會帶到邪惡辦的610洗腦班。因學法不深,違心的寫了、說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而且在洗腦班裡還被錄了相,當時是不情願的。現在我悔恨不已,為自己所作所為感到羞愧,不配做師父的弟子。在此嚴正聲明:在壓力下自己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好好學法,按照師父所說的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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