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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廖成芳、戴細鳳、李秋榮、柳和平、徐益保、胡平娥、執煉、王鳳菊、方雋勝 我2001年上半年由教委主任指使,小學校長代我寫的“不煉功的保證”並逼我簽名,作廢。99年7.20邪惡的公安不法人員劫持一批請願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拍照和蓋手印又逼煉功的黨員講破壞法的話,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我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9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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