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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宮海燕 我是1998年開始修煉的,因證實大法於2001年8月2日被非法送入勞教所,於2003年7月解教。我現在通過學法,終於認識到了自己所犯的罪過,所做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的事情,全部作廢。以後多學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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