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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其宣 2002年2月被惡警非法挾持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我被照了像,在筆錄上簽了字,進出看守所時呼報告,在“拘留證、釋放證”上簽字、蓋手印。在此嚴正聲明:在看守所所作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走好師尊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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