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任蘭芳、金葉
曾被迫抄寫了誣蔑大法的短文,現聲明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