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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白同超 我雖然不是煉大法的人,但是我知道大法好,因為我的妻子是煉法輪功的。我妻子因為堅信法輪功、被三次非法關押迫害。在第一次時釋放她的時候,警察讓我寫了“保證不上北京的字據”,因為他們知道我妻子決不會寫的。當時我很麻木的寫了“不上北京的保證”。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作廢。還有一次,我為見到妻子,曾經在勞教所的惡警逼迫下,在“法輪功是×教”上打對號了,作廢。今後也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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