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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清蘭

    我在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勞教所以及村裡的所寫的有我的核實材料,尤其是材料中“犯罪人”三個字,從派出所惡警對我迫害一開始一直到我從看守所回來為止,我在派出所,公安分局,看守所,勞教所以及村裡的所有關於迫害我的證明材料上,簽有我的名字和惡警給我拍照的相和手印,手掌印,全部作廢。今後嚴格以法為師,走正最後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00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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