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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毛秀珍 在2004年11月我和另外幾個同修在家中被當地的“610”和公安非法抓捕並被非法關押了25天。25天後在家人的擔保下回到了家中。回家後家人就對我的外出加以了限制也沒對我談起是如何向公安擔保我出來的。通過這次事件,我發現了自身所存在的“怕心”及平日學法不深,正念不足,沒能讓家人深入瞭解真象。致使邪惡鑽了空子。我嚴正聲明:是凡我家人向公安擔保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和“保證”,全部作廢。今後我將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00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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