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任斌湘

    我在2000年去北京正法時,做錯了三件事。一、在天安門被非法抓捕,關進勞教所,我說我不會寫字,民警自寫後強迫我按了手印。二、四天後轉縣勞教所,要我寫“悔過書”,我不寫,縣公安局就強迫我按手印。三、回家後家人將書及磁帶燒掉,我沒有反抗。在此我聲明所按的手印、所簽的字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00907.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