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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鄧鳳春、李連華、周寶燕、黃茂芝、吳鳳、孫淑蘋、康洪連、陳艷琴、閆的花、侯玉翠 2004年9月7日,我們在開法會時被惡警非法帶走,由於學法不深,怕心重,違心的配合了邪惡簽下“不學法的保證”,回家後經過學法和與同修交流認識到自己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在此嚴正聲明: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一定做好三件事,處處以法為師,做一個真正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0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00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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