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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潔蓮 本人自1999年7月30日在公安局“610”辦公室裡,在公安人員的高壓洗腦下,強迫寫了“不上訪,不串聯,不參加法輪功的一切活動”等的保證書。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現在嚴正聲明全部作廢。今後,決不再做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修正自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自己以前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00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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