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胡冀蓮
在7.20以後,我所做過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言行宣佈作廢,我一定要加倍補償,努力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3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9/8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