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徐淑芬
在公安局所說、所寫的自己“不煉法輪功”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00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