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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芶淑華 我由於給公安局寄真像資料,給老家送資料被邪惡帶走。在拘留所裡邪惡要我保證今後不再給它們惹麻煩,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悟性低,被狡猾偽善的面孔所矇蔽,配合了邪惡的要求,寫了“保證不自焚、不自殺、不到北京上訪”。是自己學法不深,有執著,有怕心,造成的,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在功友中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對不起大法,愧對師父的慈悲教誨。嚴正聲明:我過去所想、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法理的東西,一律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1009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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