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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苟祖純

    我曾被所在單位的領導欺騙填寫了一張簡表。另外有一次,我要去親戚家探親,戶籍要我侄女寫一張“保證”,要負責送我回來,我侄女說寫不來,我就代她寫了。以上兩件事,現在才認識到都是配合了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違背了師尊的教導,不能和邪惡做任何配合。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我所填之表和寫的“保證”,作廢。洗清自己歷史的罪過,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100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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