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廖晨宇 我於2003年被綁架並被判勞教。現聲明:在勞教期間,自己所有有損大法和師父的一切言行、筆錄等全部作廢。並決心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用實際行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10097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