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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申保英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我從北京上訪回來,公安局把我從家中抓進招待所並非法關押,不寫“保證”就不讓回家。由於怕心,在壓力面前我違心的說了“不煉了”的話,公安人員可能代我寫了“保證書”。今天嚴正聲明:不管在甚麼時候、甚麼情況下所說、所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1009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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