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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賴如英 我是97年得法,2000年10月被邪惡非法關押37天,強迫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叫家人拿錢取保後,回單位又叫寫“保證書”,鎮上也叫我寫“保證書”,我都配合了邪惡,說了一些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的話,聲明一律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1009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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