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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正宇 我在99年7.20時進京上訪,回來後被單位知道,在上級邪惡唆使下,我被非法扣押在單位,由專人監管軟禁,每天對我進行誣蔑大法的談話,我雖然對他們洪法講真象,但當時沒有看透其邪惡本質,在壓力下,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保證書”,作廢。我要在以後的時日中更加助師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4/1010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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