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許慧 2000年兩會期間進京上訪,我被當地惡警非法押回,以擾亂治安的所謂罪名拘留15天。當時在拘留書上簽了“同意”。同時我單位紀檢書記等三人在派出所拿出單位“辭退書”讓我在上面簽字,我又簽了“同意”。2001年冬又被惡警非法抄家,非法拘留15天,讓我簽字,我不簽,惡警說不簽也得把你送進去。我又在拘留書上簽了“同意”。現在認識到我所有在拘留書上簽“同意”或“辭退書”上簽“同意”二字,全部作廢。全盤否定邪惡的舊勢力及爛鬼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4/10104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