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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秀蘭 我是2000年去天安門證實法被邪惡綁架的,回來後在當地派出所違心的說了“不去天安門”的所謂保證。2003年末在家被當地國安、派出所惡警綁架到第三看守所。正念不足,神志不清,怕心強,在惡警的逼迫、誘騙下,配合了邪惡,說了“不煉了”,並承認了給我《明慧週刊》的同修的名字,配合邪惡按手印、照相,深感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聲明:兩次迫害中自己在無正念時配合邪惡所做的違背大法的一切行為,全部作廢。在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中洗去污點,純淨自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4/1010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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