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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毅 由於我沒有走正修煉的路,沒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事,被惡警綁架至看守所,一年後被非法判勞教。在邪惡殘酷迫害下,由於自己的怕心在教養院寫了作為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寫的,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使我深感懊悔。現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在教養院殘酷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表示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4/1010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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