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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梅 自從99年7.20以後,中共非法迫害法輪功,我們被綁架到派出所。那時我學法不深,有怕心,寫了“保證書”。現在我認識到甚麼是法,師父叫我們大法弟子,是來救度眾生的,不是只為了自己。我明白法理以後,我真的後悔,當初不應該寫“保證書”。現在我鄭重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保證書”作廢。以後我保證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做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4/1010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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