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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殷玉春 我是96年得法,在得法前有很多種病,通過修煉法輪大法一切病都好了,99年7.20之後,生產隊派人看著我,家人也看著我,大隊、鎮政府、派出所三家聯合整天到我家騷擾,一天來兩三次,看我不在家就要罰我家5000元錢,在這種情況下,我違心的寫下“不煉了”。我現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現在開始我要勇猛精進,把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彌補回來,跟隨師父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4/1010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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