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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榮、林莉 1999年,被邪惡非法抓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其間,邪惡利用欺騙手段讓我們在以“擾亂社會治安”的強加罪名的釋放書上簽了字。現在回想起來,這也是配合邪惡的一種行為,也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所以我嚴正聲明:自己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以及它的一切安排,緊隨師尊走好以後的路,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4/1010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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