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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蘭 我1998年有幸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在邪惡瘋狂迫害大法期間,因我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由於怕心,把大法的書給燒燬了。想起來痛悔不已,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從現在開始,我決心從新修煉法輪大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做師父的好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4/1010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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