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風雲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99年10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本人不同意在“悔過書”上簽字,但是家�堣H為了我能出去,代我簽了字,我現在認為這也是不應該,也是有了污點。我在此聲明:家人代簽的字及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洗刷污點,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4/10104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