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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月英 2003年2月末3月初,片警把我叫到派出所,問我是否還煉功,我回答說煉,由於正念不是很強,配合邪惡做了筆錄、按了手印、留了筆跡。當該派出所所長與我談話並追問我所散發的真象光碟的來源(我曾因此事被惡人舉報,被非法勞教一年,並遭加期及轉洗腦班迫害),時至半夜,由於人心驅使,編了一套假名及相關情況,事後也意識到這種做法不對,是自己由於怕心作梗,配合了邪惡,不但沒能堂堂正正證實大法,更沒做到講清真象,救度相關世人和眾生,再一次使大法蒙受嚴重損失,愧對師父,愧對大法。鄭重聲明,自己所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一定要努力從內心深處徹底否定邪惡的一切安排,真正按照大法的要求走師父安排的光明正法之路,不負師恩,不負法恩,不負眾生所望。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5/101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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