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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樊海東 我曾在勞教所、洗腦班被非法關押長達四年多。2004年6∼7月間,在洗腦班一次“洗腦運動”中,由於自己對法認識不足,有執著心,說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特別是寫了所謂“不出去做事、遵守法律”的保證。過後曾向邪惡聲明所做的“保證書”作廢。今天本人再一次鄭重聲明,本人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和所寫的“保證書”作廢。在今後的正法修煉道路上,我要更加精進,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5/101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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