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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葵英 我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99年人間大魔頭對法輪功非法鎮壓,7月16日與同修切磋決定到北京上訪,反映事實真象,討回公道。7月20日到天安門廣場煉功被邪惡包圍,後被轉送到拘留所。幾天後,被本地街道、單位押回非法拘留15天,2000年隨著邪惡的迫害升級,單位又押我到街道辦班。一週後,押回廠對我進行嚴管三個月。在單位的威迫下,和自己的常人心、執著心帶動下,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保證,“三書”、“悔過書”。在此期間,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期間,所寫的“不煉功”的保證、“三書”、“悔過書”,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將修煉中的污點洗刷乾淨,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5/101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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