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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秦立 一九九九年,我第一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剛剛坐上火車就被警察查出,當時我身份證丟失,只有派出所的證明,警察就以去北京必須有身份證為由要求我下一站下車,另轉火車回家,下站後我的心情很失望,當地一車站工作人員在陪我等車時問:“你是否煉法輪功?”我沒好氣的回答說:“沒煉,不煉,你看見我煉了嗎?”。我聲明:我所說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5/101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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