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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娜 我是96年11月得法的,得法後身心受益。99年7.20以後邪惡瘋狂的破壞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我為了維護大法,2000年2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在邪惡迫害下,由於學法不深,有怕心,違心的寫了“再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通過學法交流,我悟到了這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錯事。我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我所做一切破壞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今後緊跟師父,堅修大法,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證實大法的三件事,精進實修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5/101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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